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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拚經濟 先與「民」作「夥伴」

總統的元旦文告唯一主題是拚經濟,邀請蕭前副總統成立民間推動委員會。蕭萬長接獲總統邀請後表示:努力促成台灣早日融入「跨太平洋經濟夥伴協定」(TPP)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 如果我的解讀沒有錯,第一段的重點有二:「民間」與「夥伴」。對於經濟,我所知有限,對於民間,倒是可以提供一些看法。首先,誰是「民」?
% m1 h2 s* }, c以性別看,女性是「民」,女性人口已經超過男性。女性不支持的政策,必然是「少數決策」。只要多數美容美髮的服務工作者都反對,政府政策就窒礙難行,兩岸服貿協議就是現實的例子。只要多數女記者、女主播都不喜歡的政治訴求,就難以說服大眾。政府任何構想無法打動廿幾歲的女記者與四十幾歲的家庭主婦,就不是好政策,她們是媒體最重要的發出與接收訊息的人口群。
: u5 ^* y- ?, k/ R以族群看,新住民是「民」,TPP與RCEP勢必衝擊農業,在農村流汗撒種收割的,嫁到台灣的新住民是主力。這些命運坎坷、備極辛勞的無名英雌從未有高官注意。她們成就了台灣農業,卻很可能是政府對外簽約的犧牲者。公仔箱論壇( E  w5 L) X, c5 e& z
以職業看,做小生意的是「民」,攤販、市場小販、小店老闆、計程車司機、家庭就是工廠的主人,加起來好幾百萬人,從來不受重視,對政府重大政策從未有發言權。這些朋友才真的是從不間斷拚經濟的動能。但馬總統所說的三盤牛肉:公共投資、創業投資、土地活化都市更新等,都對這些朋友討生活毫無關連。7 E( [0 l0 q' w& e7 ^0 ~6 H8 a! Z
以法人組織看,民間團體是「民」,每次拚經濟,看到的鏡頭總是政府要員與工商大老露臉。大官代表政治力,大老闆代表經濟力,其實,蓬勃的民間團體,才是台灣最有活力、又最有特色的。人民團體是社會力展現的法人組織,可與政府攜手,也可與政府作對,如果政府不在乎,這些法人是抗議的要角、是杯葛的來源、是民怨的匯集處。
  r/ T/ n, I% ~* L: f- |tvb now,tvbnow,bttvb以個人看,我也是「民」,我寫社論專欄卅多年,主持廣播廿多年,也不算是默默無聞的人。從未收到經濟部、財政部、經建會或縣市政府寄什麼政府政策或說帖給我,從未接到政府單位關於重大政策的電子信。我擔任行政院某委員會的委員五年,經常開會,從未收到關於服貿協議、加入TPP等研究報告,倒是會接到大官冰冷的賀年卡。
  r0 m  q9 {% X( P$ h( X2 Y! H6 i半年前去核四參訪,黨工來發「行政院近期重大施政文宣品」,我才知道政府某些政績與重大目標。常有人問我贊不贊成某個政策,弄不清楚的事,怎能隨意贊成或反對?我只知反對漠視人民的行政體系準沒錯。
" R' V5 Z' z7 T2 v9 G0 U  b" `5.39.217.76政府渴望對世界各國與各經濟協議作夥伴,請先擴大溝通對象,主動與國內不同性別、族群、職業、社會團體作夥伴。夥伴是伴,拆開看,政府一半民間一半,男人一半女人一半、本土一半新住民一半、老闆一半勞工一半、政治力一半社會力一半,大夥都是一半,都承認另一半比自己更重要,如此才可以有「夥」,結實纍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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