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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 內地母親將女兒拋棄香港獲緩刑

一名內地單親媽媽於今年11月底在香港羅湖港鐵站拋棄10歲女兒,聲稱希望女兒得到香港特區政府的照顧。近日母親自首,在香港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拋棄兒童罪,被判入獄兩個月,緩刑兩年。5.39.217.76& q" M* G/ s8 y6 F

5 ]3 y" {% b+ X' P辯方在為這名單親媽媽求情時說,她離婚後,前夫沒有盡責支付贍養費,更失去聯絡,在聽從朋友意見後,希望以拋棄女兒的方式令丈夫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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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警方在女孩身上找到字條,寫有女孩的父母離婚,母親患病,希望得到香港特區政府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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