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中國內地] 空軍法律專家析美軍機進入東海防空識別區

近日,美軍兩架B-52轟炸機進入東海防空識別區。中國軍隊“進行了全程監視、及時識別,判明了美方飛機類型”。空軍法律專家邢洪波28日指出,這也恰好証明中國東海防空識別區已在正常有效運行。並不是一有他國(方)航空器進入中國防空識別區,中國戰機就一定要升空,是否升空處置關鍵取決於他國(方)航空器對中國空防安全的威脅程度。tvb now,tvbnow,bttvb0 g' \$ a0 V5 t8 z9 K8 y9 Q" r

7 `8 X3 I. G, Z+ Z/ @7 k. |: h. Ctvb now,tvbnow,bttvb根據國際法有關規定和國際通行做法,防空識別區基本功能是通過拓展預警空間贏得處置時間,以有效維護海空防安全,這一功能主要通過識別、監視、管制和處置等手段來實現。
* \' b$ @" J( C  E; K9 R公仔箱論壇
: P. j- v/ R8 ?1 B4 n9 y& Gtvb now,tvbnow,bttvb邢洪波28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說,處置通常是判明敵性後採取的行動,而採取的處置手段也是由弱到強逐步升級的。一般情況下,能使用驅離手段解決的,不採取攔截手段;能採取攔截手段解決的,不採取迫降手段。迫降一般情況下只有在對方航空器進入劃設國領空且構成現實、緊迫威脅時才採取。在防空識別區內一般不採取迫降手段,而擊落這個最嚴厲的手段更是只有在極端特殊的情況下才會採取。9 W1 T) Y  y8 B9 M6 Z. n3 z

8 m; K% t: x& {4 m& R7 s: I“還需要指出,軍機升空查証並不是空中情況處置的唯一手段,雷達、導彈、高炮等地面防空力量進入警戒值班狀態也是重要手段。”他說。
" i3 [/ V1 l# v9 ?: _$ a. X6 `; w7 @2 y% j; f$ ^; ~0 F* A% o- T
針對這次美國官員對外使用的措詞,邢洪波認為“大有學問”、“頗具深意”。“進入中國東海防空識別區”中的“進入”一詞用得很“巧妙”。顯然,“進入”不同於“深入”,美軍機沿中國防空識別區邊緣作擦邊飛行用“進入”一詞肯定不算錯,但他故意不說明“進入”的具體情況,是不是有意讓人誤以為“進入”得很深入呢?
  ~& q5 T  U0 w0 @公仔箱論壇5 Y* Q7 R; W; z. ^4 J! _
邢洪波說,對這點暫不好下結論。但美國為什麼從一開始未說明事實真相呢?這確實和美國一貫的“嚴謹”作風不相符。至於“飛越釣魚島區域”的說法,其想象空間就更大了。釣魚島周圍多大範圍才叫“釣魚島區域”呢?如果不是中國國防部及時澄清,是不是會讓人誤以為此次美軍機是堂而皇之地穿越了中國釣魚島領空呢?如果真是那樣,行為性質可就變了,那可是侵犯領空主權的行為!中國政府反複強調,“防空識別區”不等於“領空”,防空識別區只是一種預警手段,劃設防空識別區並不改變相關空域的法律性質,也並不影響相關空域的飛行自由。“所以不能認為,我們劃設了防空識別區,他國(方)航空器就不能進來了。只要不危及中國海空防安全,只要不是故意以武力相威脅,你願意來還是可以來的,這也是由防空識別區作為非進攻性的防御手段決定的。”
5 F, ^5 t' ^6 [+ d% |' H5.39.217.76  邢洪波指出,對軍隊來說,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就是要能夠及時發現,而且還要知道是哪個國家的航空器,什麼性質的航空器,以及查明其是否存在敵性,並及時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