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峯︰不能再讓梁振英左閃右避 % T* \+ \6 V+ M- v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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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G8 c7 D2 J4 O P* V5.39.217.76是的,包圍政府總部的十萬市民已和平散去,政總外的廣場、街道暫時回復平常的模樣,少了黑壓壓的人潮。但是,只要梁振英及他的政府一天不公開交代拒絕發牌予香港電視的原因,只要梁振英及特區政府一天不放棄保護那些既得利益財團,港視員工及市民還會再回到政總,還會再用群眾的力量迫使特區政府改轅易轍,還港視一個公道,還香港社會一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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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不少法律學者指出,特區政府以有市民提出司法覆核而拒絕解釋不發牌原因只是推諉的做法,只是想拿法律程序作「擋箭牌」。應該看到,司法覆核處理的主要是政府有否依循確當程序,有否違反程序公義,對決策時考慮了甚麼理據,權衡了甚麼因素,有否偏袒少數人或個別財團利益不會深入追究。也就是說,即使到了法庭政府仍可以不交代決定不發牌的全部原因,仍可隱藏荒謬政策的真正動機,這根本無助公眾了解事件的真相。公仔箱論壇2 Y- d4 @3 u5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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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_2 u. P0 v' [5 U+ V5 T! B. t更重要的是發不發牌、發多少個電視牌不是法律條文或法律原則問題,而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政治問題,政治決定。既然是政治問題,梁振英及他的政府理應循政治途徑解決,包括妥善、公開的向相關機構及公眾解釋不發牌的理據,正面回應質疑及批評,提出清晰及充份的理據等。只有這樣,申請牌照的王維基及港視才會知道自己的「死因」,市民才會接受這是個合理及確當的決定,關於發牌的爭議才有可能平息。偏偏梁振英卻借法院及法律程序作「擋箭牌」,不肯盡快公開交代,只承諾在法庭上提出解釋。他的做法不僅是在大搞拖字訣,更是要把法院政治化,更是要把燙手的山芋放到法院及法官手上。對香港而言這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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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0 x1 [; N/ R2 i: {至於以保護行會保密制為理由拒絕解釋不發牌予港視更是荒謬的說法。行會保密制及集體負責制只是行會的操作慣例,並不是甚麼金科玉律,也不是憲制文件,它並沒有至高無上的地位。而且正如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及其他曾在行會工作過的政界人士所言,保密制只為了讓各成員各抒己見,暢所欲言,以令整個討論能涵蓋各個不同層面,以令最終決定能充份考慮不同理據。一旦行會基於某些原因及理據作出決定,各成員就得接受,並全力為有關決定作解釋及護航。現在,港視員工及市民要求的正正是這樣的解釋,正正是想知道不發牌背後的論據,至於理據由誰提出誰和議根本不是重點。特區政府及行政會議怎麼連解釋也不願意,也提不出呢?難道是因為不發牌的決定是長官意志,背後毫無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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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3 k/ P! z# d# a7 K5 L1 w) V本來,一家電視台是否拿到牌照,是否可以經營與公眾沒有太大關係,市民不會太上心。今次再一次有十萬市民上街撐港視,不僅因為同情及支持王維基先生及港視員工,更因為拒絕發牌的決定既粗暴無理又無規無矩,更因為決定背後反映的不公不義與長官意志,更因為梁振英及他的政府肆意踐踏香港的核心價值。若果不聞不問任由梁振英政府蒙混過去,香港不但會變成沒有夢的社會,也會變成沒有價值沒有心的社會。要打破政府的拖字訣,除了群眾力量及道德力量外,我們還要動員議會力量,因為只有立法會才有法定權力逼政府交代,才能逼政府公開涉及發牌決定的文件。下月六日泛民主派議員將會在立法會大會提議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拒絕發牌的決定。只要成功通過決議,梁振英政府便無處可躲,便必須老實交代不發牌的原因。你願意再走上街頭,包圍立法會令建制派不敢否決動議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