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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6 11: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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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强奸15岁幼女 法官见幼女胸大判男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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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 n7 S, s0 i: q5.39.217.76据ETtoday新闻网报道,好眼力!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去年透过网路游戏,认识一名就读高职美发科的正妹,并在一个月后于女方家中和她发生性关系,却刚好被少女妈妈当场撞见,尖叫大骂:“你知道她才15岁吗!”怒告性侵。但3位男法官认为,被害少女身材高挑、胸围70C,被告可能真不知她未满16岁,本案不符“不确定故意”原则,当庭判李男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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