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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被指接收8624元還汽車貸款工程局主任被控7賄賂罪

(吉隆坡過7日訊)砂州公共工程局測量組前助理主任被指通過其妻子戶頭接收8624令吉賄款,以償還妻子名下的汽車貸款,在地庭被控7項賄賂罪名,被告否認有罪。
0 M6 o1 v( m# ?  B. R2 y' N被告依斯邁(59歲),被控於2007年4月24日至2008年1月18日期間,濫用本身為公共工程組測量組助理主任的職權,7度在蕉賴馬魯里花園的大馬銀行,通過妻子戶頭接收Inai Kiara有限公司提供總值8624令吉的支票,作為償還其妻子諾麗娜的汽車貸款。tvb now,tvbnow,bttvb7 o* j  f( H( B; n
被告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賄賂),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高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 X- \6 X( Z2 d5 e( r6 ~, a4 ^5.39.217.76主控官凱文莫萊斯高級聯邦律師初時建議法莫哈末納西爾,別讓被告保外,因此此案關鍵不在於賄賂金數額,而是職業操守問題。1 a4 v8 E8 h6 v: C6 O6 b+ d8 N# k8 O
被告辯護律師法利阿扎則以5項理由向法官求情,即被告33個月來,全面配合此案調查、已退休、在職35年有良好記錄、不曾被投訴及被告最近已支付5000令吉保釋金給砂拉越反貪污委員會調查此案,且已獲得保外。
. X5 c6 x3 I' }' f7 p) \6 z3 }較後法官允許被告,每項控狀各以3000令吉保外,總額為2萬1000令吉,並擇定11月7日為此案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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