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訊)上訴庭今天針對5名前大學生涉嫌非法集會的上訴宣判,主辦公開集會要取得警察准證是規定條件。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6 M0 {( _; Z' |" p9 M
以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邦迪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天以多數票駁回5人的上訴。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c- ]- \; |! S
他在宣判時說,警察法令並非是不符合憲法的。
6 g: c3 u& p$ i3 t! u5 e+ Z. Z Q“禁止參與集會是一項規定,而非禁令。”公仔箱論壇- L& X, z) t8 K3 R, M( k+ E
不過,另一名上訴庭法官拿督哈密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獲取警察准證的要求不合理。公仔箱論壇4 P* z. P! v2 `( ~' N: B
5名上訴人被指於2001年犯案,而推事庭是在2005年判處他們罰款3900令吉;他們已繳付罰款。雲大舜為他們的代表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