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所言:南鐵案就是「南部的大埔案」;不同之處在於,南鐵案發生在民進黨執政的台南市,大埔案則發生在國民黨執政的苗栗縣。 台南市長賴清德堅拒此說,稱大埔案是「區段徵收」,用於科學園區、住宅區、商業區;但南鐵案則是「一般徵收」,用於鐵路地下化,未來騰空土地悉作公園及道路。然而,對於涉及拆遷的民眾而言,不論「一般徵收」或「區段徵收」,皆同樣是徵地拆屋的後果,所以「白馬仍是馬」。 賴清德的「白馬非馬論」不能服人。南鐵案的「一般徵收」,是為了「縫合台南市」,目標正大,理當支持;而大埔案的「區段徵收」,若是為了建設地方、繁榮經濟,亦不容抹黑。兩案若皆是目標正大,基於同理心,賴清德其實不必以南鐵案來詆毀大埔案的「必要性」與「公益性」;試問,台南的「南科」不也是成於「區段徵收」?何況,賴清德亦承認「區段徵收之存廢茲事體大」。 兩案最大的不同,就在「南北差異」。大埔案,九百餘戶同意,四戶有異議;在苗栗現場,不論大埔當地及苗栗全境,對縣政府幾乎一片頌揚之聲,反而是民進黨及農陣等外人緊咬不放,甚至升高至「今日拆大埔(四戶?),明日拆(中央)政府」的地步。 相對而言,南鐵案則有精華地段四百餘戶未能擺平,街市現場掛滿言詞辛辣的抗議標語,但農陣對南鐵案卻虛應故事,民進黨亦稱相關爭議只是「技術問題」。至於親自為大埔「拆國旗/拆政府」運動送熱包子打氣的蘇貞昌,見到南鐵自救會上門理論,竟演出溜之大吉。 南鐵案與大埔案有什麼不同?只是民進黨對兩案的姿態不同而已。 tvb now,tvbnow,bttvb% o1 G G! m& S7 W) q
# Q# |% {0 t r, S/ z/ d$ \, |' X【2013/08/24 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