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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婦援組織: 已有家暴法不應立法保護男性

(吉隆坡6日訊)婦女援助組織(WAO)認為,家庭暴力法令已經保護男性,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應全力集中在執行與執法,而不是草擬新的法案保護男性。5.39.217.76: V7 M$ c+ _& B# l+ W
在上週發生了2宗丈夫被妻子虐待的暴力事件後,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諾哈妮就宣布要草擬新的法案保護男性。tvb now,tvbnow,bttvb5 |4 D6 I/ i2 v# P" W
該組織今日發表文告告知部長諾哈妮,男性已在家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獲得保護。
+ ?) h/ m, u) x& D, ?+ X' @" rtvb now,tvbnow,bttvb“該法令保護的性別詮釋是中立的,涵蓋不僅是配偶、前配偶、孩子和無行動能力的成年人,或任何其他的家庭成員。. _" y6 ]3 D  ?! m- F# B. c
該組織說,無可否認男性也可以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然而,不幸的是,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婦女。/ ]( e- t3 j9 E% X/ y. M6 r
據警方統計,在2011年和2012年在馬來西亞家庭暴力個案中,約75%的受害者是女性。tvb now,tvbnow,bttvb. V7 ?) y8 h+ }
文告指出,整體上來看,家庭暴力仍然是婦女面臨最醜陋與現實的問題。0 m8 G8 q7 u# l  e2 S* d
該組織認為,這並非起草新的法律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加強“家庭暴力法令”的實施和執行,因為法令不分性別,都有給予他們所需要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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