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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婦援組織: 已有家暴法不應立法保護男性

(吉隆坡6日訊)婦女援助組織(WAO)認為,家庭暴力法令已經保護男性,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應全力集中在執行與執法,而不是草擬新的法案保護男性。
2 k( ^' V7 w& x. W7 L* B- ^6 o% f在上週發生了2宗丈夫被妻子虐待的暴力事件後,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諾哈妮就宣布要草擬新的法案保護男性。
2 E6 @- d, Z& Z' M7 e: P該組織今日發表文告告知部長諾哈妮,男性已在家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獲得保護。
+ \- N' [9 b$ z' x, Z  |1 {“該法令保護的性別詮釋是中立的,涵蓋不僅是配偶、前配偶、孩子和無行動能力的成年人,或任何其他的家庭成員。5.39.217.763 F4 P# F7 R) Q+ w7 V
該組織說,無可否認男性也可以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然而,不幸的是,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是婦女。# H! C2 q7 w+ }) ^+ f2 L
據警方統計,在2011年和2012年在馬來西亞家庭暴力個案中,約75%的受害者是女性。公仔箱論壇0 a8 W" N: i3 g/ M0 W) X0 |6 B1 z) C
文告指出,整體上來看,家庭暴力仍然是婦女面臨最醜陋與現實的問題。5.39.217.762 }5 M2 n. m8 ^
該組織認為,這並非起草新的法律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加強“家庭暴力法令”的實施和執行,因為法令不分性別,都有給予他們所需要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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