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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 沒有直簽就沒有辦事處

我們要鄭重指出:倘若兩岸辦事處沒有直接受理簽證的功能,我們即強烈反對互設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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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 E* b( U, A4 Y兩岸互設辦事處,其最基本且民眾受益最大的功能,同時也最具法制意義及象徵意義者,即是受理旅行簽證。為此,馬政府屢申「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北京則謂辦事處不是「外交領事機構」。但不論如何解釋辦事處的定位,皆不能沒有簽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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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兩岸「中轉通航」,必須由香港「中轉」,始能轉飛兩岸;這種自欺欺人的可笑景象,現在已改正。而眾所皆知,如今兩岸簽證須分別經香港「中國旅行社」及「中華旅行社」受理,這其實也是「中轉」。若未來辦事處仍無「直簽」功能,而竟還要經過「中轉」,那就真是豈有此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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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B1 h& _+ J) d辦事處是什麼性質,這其實是政治的文字遊戲。若說不具「領事性質」,但廣東省到四川省不必簽證;唯若說這就是「國與國」,但雙方用的是「台胞證」及「入台證」,而非護照。不過,辦理台胞證時,仍必須送驗中華民國身分證及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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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兩岸關係攤開來說,不是「省對省」,也非「國對省」,亦非「國對國」的關係。唯不論是什麼「特殊關係」,既設了辦事處,就必須有「直簽」的功能。近日傳出仍有「行政程序」方面的問題有待釐清,希望無論如何皆不可破壞了「直簽」的底線,否則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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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r, a" [/ l7 K  Q7 }大陸海協會在台北設置代表處,應當不只是買虱目魚的機構,也不只是為台北添加一個示威抗議的大門;而是要進一步拆解「中轉」的虛偽與累贅,所以,一定要有直簽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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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這究竟是不是「外交領事業務」,姑且睜一眼、閉一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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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8 f* j* ]) G6 _4 l公仔箱論壇【2013/06/1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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