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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國家房屋公司促政府擬機制控管買賣

(吉隆坡17日訊)國家房屋公司(SPNB)建議政府在興建可負擔房屋的同時,應制定一套完善的機制有效控管其買賣,包括由土地局扮演把關角色,防止投機者有機可乘。tvb now,tvbnow,bttvb6 b: F7 `. q: D1 T3 v9 b) Q
目前,我國沒有清楚闡明究竟誰符合資格擁有可負擔房屋,導致我國可負擔房地產的市場上,出現許多投機活動。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j/ g: A+ e: b; M2 [8 {- @2 N
該公司董事經理拿督卡馬魯今日是出席第4屆可負擔房屋計劃研討會後,受記者詢問時,這麼說。# J. X! h7 c: g' P! k
卡馬魯指出,政府有必要清楚列明何謂可負擔房屋以及符合資格購買的國人,例如根據一個大馬房屋發展計劃(PRIMA)的標準,可負擔房屋是低於40萬令吉,那麼國內所有40萬令吉或以下的房屋,都屬於可負擔房屋。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v" l" z" |) _' ?
他認為,制定機制將有效的滿足國人對可負擔房屋的需求,尤其是現今國人對可負擔房屋的需求超出市場的供應。
8 o, W4 b& P, v  Y6 G5.39.217.76他相信,這項機制也能減少投機買賣,不過需要土地局的把關,以確保可負擔房屋的買家都是符合資格者。5.39.217.76* T& Z7 |& z7 Y5 S" y6 ^8 l
“所有土地、房屋的產權轉移,也就是所謂的割名手續都需要經過土地局,因此土地局可以在批准可負擔房屋的分層地契前,確保買家是符合所定下的條件。”
; ~5 @/ D0 A* @0 vtvb now,tvbnow,bttvb有鑑於土地局由州政府管轄,因此卡馬魯建議政府可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集合各州政府及各州土地局,以便全面的落實上述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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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vicboy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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