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訊)新山第三民事高庭法官古納蘭今日以三大理由,駁回邊佳蘭15名地主申請徵地事件的司法檢討案,並諭令訴方支付1000令吉堂費予柔州政府,今日特地前來新山等待裁決的其中8名地主表示要提出上訴。
. \& \4 {3 i, x- D% @8 O2 A公仔箱論壇上述案件今早在第三民事高庭內庭審理,15名地主的代表律師是潘偉斯和哈山卡林,辯方代表律師則是柔佛州法律顧問署官員嘉米拉。5.39.217.76+ i. B2 e; E- ?% R
哈山卡林在庭外對媒體表示,代表律師在此案中獲得足夠的時間提呈文件和陳詞,對於司法檢討案被駁回,他們會尊重法庭的裁決,但仍可以在30天內入禀上訴庭提出上訴。公仔箱論壇3 {' Y" x0 h J
他說,法官在宣讀判詞時提出三項理由,包括第一,州政府援引1960年土地徵用法令3(1)(b)條文,以有利“國家經濟發展”為由來徵用土地,徵地過程符合法律條文程序。
3 @: y: K) n' Q5.39.217.76“而針對州政府徵地過程中,沒有按照程序在起訴人的土地上豎起標籤,法庭認為這僅屬一項技術錯誤。”
9 ?" E! G9 p! r" k$ B3 A% B- Dtvb now,tvbnow,bttvb此外,法官古納蘭也針對訴方提出公共設施被徵地,地主沒接獲通知這一點,指目前我國的徵地法令已經闡明會發出“E表格”,即要求地主或居民出席有關徵地與賠償課題的聽證會通知書;地主一旦接獲E表格,就必須出席聽證會。
2 m. E+ h' [1 A9 V公仔箱論壇哈山卡林說,在聆聽裁決後,訴方已經口頭要求高庭裁決暫緩執行,以阻止州政府繼續徵地程序,惟法官要求代表律師須呈交書面申請,因此他們會在一周內提呈給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