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戏剧教师带14岁女学生回家里胡搞,还拍下两人的性爱短片,结果东丢了工作,如今还可能要吃牢饭。
3 o+ {3 F+ ]( R# B; |5 }% Z- E被告现年25岁,案发时是一所中学的戏剧教师。5.39.217.76 p8 h, M9 h2 Y/ t" y; ?
他共面对3项控状,指他在2009年5月至7月间,在位于蔡厝港的住家内,3次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公仔箱論壇' U3 a0 H) P+ `2 }2 d( \
庭上揭露,被告是该校的校友,毕业后回母校执教,每周到学校授课两次,并在2008年认识受害女生。
. [" z# A9 w. e5.39.217.76两人认识一年后,在2009年2月19日开始交往。被告当时21岁,而念中二的女生只有14岁。他们交往约3个月后,被告就带女生回家胡搞。
- q7 p. X9 K. C3 X/ r9 U女生提分手,老师恫言跳楼,恐吓派人报复;事发后继续交往,3年后才被告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