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人事務部宣布,今年農曆新年前後12天期間(2月6至17日),政府共把13種佳節商品列為統製品。
: d- j! m+ _9 j今年被列為統製品的華人應節商品與去年一樣,包括生雞、標準雞、超級雞、A、B、C級雞蛋、印尼和中國進口包菜(不包括北京包菜)、蒜頭、白鯧魚、白蝦、生豬(農場價)、五花肉和上肉(半肥瘦)。
) U! E" ~7 `) _: `大部分統製品的頂價與去年頂價相同,惟蒜頭、五花肉和上肉(半肥瘦)頂價比去年稍高,而進口包菜則比去年稍低。
9 O& O1 \8 a+ ] f. m% ftvb now,tvbnow,bttvb貿消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里召開記者會宣布13項佳節統製品的價格時說,今天公佈的價格是以雪蘭莪州和吉隆坡及布城聯邦直轄區為準,國內其餘地區的統制價或有差異,尤其是東馬地區。' l! R, ~& { \+ P: _+ T( a! g
他提醒銷售統製品的商家必須採用粉紅色價格標籤及遵守頂價,否則將面對法庭罰款、傳票和監禁懲罰。tvb now,tvbnow,bttvb3 e$ g7 D+ F. r( B* n
他說,抵觸頂價規定者,個人可判罰款10萬令吉或入獄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或5萬令吉傳票;公司的罰款為50萬令吉,或25萬令吉的傳票。
9 f9 _! p" x6 F) R3 D2 M3 @至於沒有採用粉紅色標籤者,控上法庭可被罰款1萬令吉,或接獲5000令吉的傳票;公司則罰款2萬令吉或接到1萬令吉的傳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