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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不容以訛傳訛

飽受爭議的二代健保如期於元月1日上路;許多原本不扣健保費的收入立刻就源扣繳,不僅被扣者心裡不爽,政論節目的名嘴們更是義憤填膺、罵聲連連,馬政府的罪狀馬上又添了一筆。 為了彌補健保赤字而匆忙上路的二代健保,就補充保費的收取而言,的確充滿了瑕疵,行政立法兩邊角力之下,便宜行事的鑿痕斑斑可見,距原先規劃的家戶總所得制的理想委實太過遙遠,絕非長久之計,勢必進行另一階段的改革。不過由於健保的赤字窟窿愈來愈大,已到了非補不可的地步;因此儘管目前的二代健保如此不如人意,也只能騎驢找馬,走一步算一步了。 不過,即使新制是七拼八湊,可待改善之處甚多,但其基本精神尚足肯定,非如坊間名嘴與街頭巷議的一無是處;只是主管官署對此噤若寒蟬,完全不敢據理力爭,倒讓一項具有正當性的改革變了調,我們不能不有所釐清。 論者說,好不容易從獎金、加班費、業務收入、租金等方面額外加收2%補充保費而獲得的206億,卻由於一般保費費率自原先的5.17%降為4.91%全還了回去;左手進、右手出,對健保財務無補,又何必多此一舉? 這要從兩面講:其一,二代健保改革的精神就是要求更公平合理。健保的設計一開始即極為粗糙,幾乎完全針對薪資所得收取保費,而且缺乏累進機制;既放過了更加富有的資產所得者,又使收入較低的薪資所得者的負擔比所得稅更為沉重,完全違背公平正義的精神。 當初的家戶總所得制,基本上就是要將家庭的全部所得,尤其資產所得納入,只是功敗垂成,不得已而採取這種阻力較小逐項扣繳的辦法。事實上,如租賃所得、利息收入等都屬資產所得,而獎金、加班費、業務收入等原來在所得稅中即未豁免,還要累進課稅;不能因為原來健保制度設計不良,留下太多缺口,而認為這些收入即不應繳健保費,如今稍微修補缺口,就高喊一頭牛剝兩層皮。要知道,薪資所得者從頭開始就被「剝兩層皮」,而且所扣的健保費不是2%而是5.17%,誰占便宜誰吃虧,豈不明白至極? 其二,即使一邊加收補充保費,一邊降低健保費率,使收支兩抵;但政府負擔比率自33.6%上升至36%,多出來的200億正足以彌補健保赤字,估計到2016年之前,財務均可保持平衡。如此,一面更加公平合理、一面財務赤字也可以消除,這樣的改革,豈可視之為洪水怪獸? 有人抱怨,就是因為收入偏低,不敷所需,才拚命加班或另覓兼差機會,如今連這些也不放過,太不合情理!同時,對利息收入扣補充保費,門檻太低,存戶就拚命分拆存款以規避;門檻不高,則許多大戶又能輕鬆迴避;而且,再高的門檻也會有分拆存款的誘因,仍不免造成金融機構不必要的負擔。 這樣的抱怨其情可憫,但於理不合。不論所得稅還是健保費,都是量能課取,有收入就要繳納;但不管是加班抑或薪資所得,必有人賺得十分辛苦,有人則唾手可得,根本無從分辨,又如何分辨決定何者該繳、何者不該繳?利息收入只要逐年歸戶扣繳,上述問題可一筆勾銷,扣繳技術的確大有商榷餘地;但亦無因噎廢食,只向薪資所得而不向資本利得收健保費之理。 事實上,二代健保除補充保費之外,還同時進行若干制度上的調整,包括:節制醫療資源不當耗用、加重詐領給付及醫療費用罰則,財務收支連動機制、修正出國停保制度等,都是多年來深為人詬病的漏洞;如果徹底改善,健保制度會更加健全,財務赤字也會有所縮減。目前本該隨之建立的監督機制卻步履蹣跚,連委員會名單都未提出,遑論有效監督。真正關心二代健保者,要全力促其成。 ) m  C+ v: ^& p( O3 V+ W+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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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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