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基督教組織昨日在政府總部外舉行大規模集會,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法,擔心立法會引起「逆向歧視」。我們認為,社會既要以包容態度對待同性戀,不能歧視有關人士,但也要尊重社會主流價值、傳統道德。包容不同性傾向不應走向另一極端,帶來「逆向歧視」的反效果,以免對社會主流的傳統倫理道德、家庭觀念造成重大衝擊。 tvb now,tvbnow,bttvb# `8 I& z, k! K: `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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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性傾向歧視立法是一項極具爭議性課題。香港作為一個多元寬容、文明成熟的社會,任何人都不應由於其他人與自己有不同的性傾向而歧視他人,甚至是侮辱或中傷別人。1990年本港已通過「同性戀非刑事化」,反映本港社會的多元及寬容。社會對不同性傾向者應採取包容的態度,不能將其標籤化為「變態」、「畸形」,甚至視之為危害社會的洪水猛獸。 8 w" N1 A `2 D4 k2 \7 V
6 l% }( @( Z# e/ |0 p公仔箱論壇同時,社會主流的感受也需受到尊重。不少意見指出,根據歐美國家的經驗,一旦反性傾向歧視成功立法,會帶來「逆向歧視」的反效果,法例不單單讓佔社會少數的同性戀社群成為「特權人群」,更被用來打擊異見的工具,對同性戀持反對立場的宗教人士容易被檢控、受罰,宗教自由和言論自由大受限制。再者,反性傾向歧視立法成功,容易形成骨牌效應,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討論也將接踵而至,等同鼓勵同性戀或雙性戀,對社會尤其是青少年的性觀念、社會風氣將帶來難以估量的影響,催生更複雜的道德、法律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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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5 ]4 B6 b0 X1 a5 u5 w( U2 P香港既是多元開放的社會,同時傳統家庭倫理觀念和宗教信仰仍然是社會主流價值,對社會行為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主流社會對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意見和擔憂,不能不受到關注和尊重。尊重主流價值觀是保障社會穩定、正常運作的基礎,不能因照顧另類小眾的生活取態和價值觀,而漠視、顛覆傳統主流價值觀,使其成為凌駕於主流價值觀之上的「特權階層」。4 J: S9 L' ?* q3 m& d. T; c! G
% q8 h$ R1 [. E$ \, _8 ~0 q公仔箱論壇文匯報社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