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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烏托邦 再談廢死

法務部對於六名死刑犯執行死刑,輿論對應否廢止死刑再起熱烈討論。最高法院更將殺人案作言詞辯論,媒體認為是「生死之辯」,足見廢死一事,受到重視的程度。 法務部執行經司法審判定讞之死刑犯,乃其職責,前任王部長,因不願執行死刑而去職,現任曾部長因承諾願意執行死刑而上任,且在上任之初,真的執行了幾名死刑犯,民間稱許,但隨即無下文,且累積定讞待決的死囚犯人數竟超越前任,實屬行政怠惰,此次若非學童被割喉,恐仍不會「依法行政」。 我國的刑法,自古就提倡刑期無刑,希望刑罰是備而不用的,也是王道精神,即使把它解讀為嚇阻犯罪,也是希望不要犯罪,不能把將罪犯繩之以法,就說成是報應主義。 要創造祥和的社會,應教化大家不去犯罪,才是正途,而非廢除死刑。如果世上無人犯罪,能做到鏡花緣中所描述的君子國,或西方文學所稱道的烏托邦的境界,不只可以廢止死刑,連監獄、法官、檢察官、警察都可以不要了;如果做不到,那麼監獄、法官、檢察官、警察都不能少,死刑更不能廢,否則人人都將生活在恐懼與不安中,所以說廢死是不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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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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