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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人權/人權天秤上 被害者多重?

法務部一口氣槍決了六位死刑犯,引起廢死聯盟質疑人權倒退,違反國際人權潮流。其中幾處前提值得探討:
/ \6 u# k1 m+ P2 u- N第一,今年我國人權指標調查,司法人權較之去年落後,最大詬病則在犯罪被害人保護不足,顯然,被害人的人權反而應該儘速強化。公仔箱論壇  Y8 N+ a+ I* f/ `- q
第二,我國死刑判決是司法審判權,卻將執行死刑決定權交給行政院法務部部長,如此一來,不執行死刑,反而損及司法威信。
, u# z: Y* E1 S( s5 T公仔箱論壇第三,如果主張廢死,則反觀我國法律配套與替代方式不足,亦即刑法數罪併罰合併執行不逾三十年,並非如同國外得以累計百年以上。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z7 J  y1 z+ t$ a( j' F
廢死訴求確為司法人權的一環,但還有許多努力的方向:一方面必須使得每一個被害人或其家屬,都能獲得完全保護並合理補償;另一方面執行死刑改由司法院院長決定,藉以督促司法審判慎重行之,亦可對症下藥改革司法;最後,可以研討刑事上各種的配套或替代方案如下: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9 Y0 c$ t- u, W6 Y$ t8 f
一、修改刑法第五十一條加入「累計刑期」,或者縱使數罪併罰但應加倍提高合併刑期,把目前不得逾三十年改為六十年。
  [" l+ m0 N* e; `, S3 u- y- A公仔箱論壇二、修改刑法加入「死刑緩期執行制度」,如同中國刑法規定,死刑緩期執行二年觀察期滿,得減無期徒刑。
% Y* ?# ]( N$ U9 Z& s5.39.217.76三、強化新增死刑觀審制度,不僅從第一審就須規定「死刑案須經觀審」,甚至是否判決死刑亦可規定,應經觀審委員三分之二同意,承審法官方能採行。
3 m+ j9 \0 a/ \) C; E& u四、修改刑法「增設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刑」,藉以與無期徒刑區別,因為無期徒刑執行滿二十五年尚可假釋,若有終身監禁則可使之成為死刑的替代方案。
8 a4 X9 c/ G8 [; S# y" d公仔箱論壇五、修改刑事訴訟法強化「死刑量刑制度」,得以規範各級法院針對承審法官死刑判決之提議,基於人權保障,須輪派五人合議多數決議方能採行。
1 |  ?4 F+ ^. |$ M8 X7 r9 l馬英九總統對於人權的重視,已經實施多項政策及其立法,並宣示廢死乃為人權之目標。* h" l* W& }1 S! k1 l! ?/ a
因此,我們更應該立即檢討相關法制,兼顧受刑人與被害人雙方的人權,修法健全相關配套方案,方能漸進式的達到廢死的階段,符合國際人權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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