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已退休五年之前所長金恆鑣先生投書民意論壇,主張台灣森林非搖錢樹,個人敬表同意。但對於台灣森林如何管理,仍須表達更深層的思考方向。 政府自民國八十一年禁止砍伐天然林迄今已廿年,原意在藉由維護原始森林覆蓋,保護脆弱林地免於暴雨沖刷造成崩塌。立意良善,但結果卻造成逐年嚴重的山林崩塌及集體盜林。 森林老化若未能順利更新,最終成為劣化生態系,無法承受外來的高強度降雨,一旦超過其自然承載量,大規模崩塌必然發生。二○○九年莫拉克颱風侵台,造成近三萬公頃山林崩塌,當年整理的漂流木高達一四○萬噸。連保育等級最高的大武山自然保留區,一次颱風就崩掉了四千七百公頃,是全保留區的十%;甚至造成小林滅村的獻度山崩塌,原貌也是鬱閉成熟的柳杉造林地。這讓我們思考,封山保林對地狹人稠的台灣,究竟是保護政策,或是累積災害來源的政策? 本所長期觀察崩塌後的林地及溪流,在六龜扇平溪上游,崩塌迄今三年餘,溪流中僅見兩生蛙類出現,魚、蝦、螢火蟲均無法自然復育。溪流生態系是森林生態系健康的重要指標之一,如果只強調自然復育,對溪流源頭森林不加適當整治,則依照河流向源侵蝕的原理,山林崩塌必將持續,政府必須要求河川中、下游居民、城鎮、港口等均遷移避災,否則未來救災、重建經費將壓垮政府財政。 換個角度思考,如果上游森林能夠正常經營,將枯死、老熟林木移除,空出土地讓下一代健康林木成長茁壯,生生不息,讓森林保持健壯狀態,是否就無須大費周章規劃遷村?如果極度的保育,結果造成人類永續生存的威脅,我們就必須對保育策略及措施進行調整。 保育本就隱喻資源之合理、永續利用。當前組織改造,行政院雖已定調將環境資源之保育與管理權責歸屬環境資源部(環保主張),但立法院要求農業部仍需維持農林漁牧業務整合(農業發展條例法定職掌);這可能迫使森林資源之生產利用與保育業務被切割隸屬兩個不同部會,造成雙頭馬車相互牽絆的困境。 台灣森林面積占國土五十九%;但木材生產量卻僅占國內需求量之○‧三%,九十九‧七%仰賴進口。日本二○○九年木材自給率已達廿七‧八%,預計二○一九年達到五十%,目前已逐步提升人工造林地之間伐作業,且有大量木材外銷台灣。 反觀我國,極端的保育思維導致林業生產嚴重偏低,近年來,已經受到國際環保組織之側目。我們建議就現有的人工林積極經營、擇伐更新,促進林相健康,並就擇伐所得木、竹材進行高效率多元化利用,確保森林能永續提供公益與經濟效益,同時創造山村居民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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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5 聯合報】! D3 A$ n2 y6 L' f' i5 x# \8 O%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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