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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後首次三人撤勳銜

「貪曾」曾蔭權擔任特區授勳評審委員會主席及特首期間被指公器私用,以頒授勳章予大批「自己友」,涉嫌藉此報答對方支持及拉關係「攞着數」,部分受勳人士其後即使犯罪入獄,貪曾亦懶理縱容,從未按機制褫奪其勳銜,貶低整個特區授勳制度及真正德高望重的勳賢。特首梁振英上場短短四個月後,迅速撥亂反正,昨宣布褫奪三名在貪曾任內、因貪腐罪行入獄政商人士勳銜,是回歸十五年來首次。授勳委員會委員羅范椒芬直斥上屆政府有法不依,慶幸今屆政府嚴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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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l* ?* {3 @9 o2 f九年前判罪 至今始除名政府昨於憲報公布,會德豐及九倉前大班兼香港望族何東外孫洪承禧、華人廟宇委員會前委員胡詠紀、以及前自由黨成員兼前區議員蔣世昌,即日起從特區授勳及嘉許名單中除名,是回歸後首次類似行動。其中洪承禧被褫奪太平紳士資格及於九九年獲頒的銀紫荊星章,胡詠紀及蔣世昌則被褫奪分別於九八年及○三年獲頒的榮譽勳章。
; {- n" Z9 y& X/ `tvb now,tvbnow,bttvb三名被「搣柴」人士,同樣曾因觸犯貪腐罪而被判入獄,部分案件早於九年前有裁決,但曾蔭權一直未有按機制褫奪他們的勳銜。其中洪承禧於○六年出任馬會遴選會員期間,收取四十萬元協助他人申請成為馬會會員,○九年在區域法院被定罪,判監兩年。蔣世昌在○九年沙田區議會大圍選區補選中涉嫌賄選,去年於區院被定罪,判監一年,其後更加刑至廿七個月。本身為土木工程師的胡詠紀,在長洲北帝廟翻新工程中串同建築商人,向華人廟宇及墳場組執行秘書提供九十五萬元賄款,於○三年被判入獄卅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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