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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4 12: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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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疑“女友”另有新欢 女子捅男情敌判缓监24个月
怀疑“女友”劈腿而捅男情敌三刀的女图像设计师,昨天判缓刑监视24个月,侥幸免于坐牢。
! O9 b5 n* J( o; n0 i' u3 Jtvb now,tvbnow,bttvb“恋爱和性关系通常会激起人类最强烈的情感。”
1 @. j5 ]) ]9 _5 j黄炳鸿法官昨天下判时,援引上诉庭法官在一起案件中说过的话,解释为何可脱离持刀伤人案一般上需要坐牢的刑罚标准而判被告张明敏(29岁)缓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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