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何姓補習班課程規劃師因學生試聽問題,與補習班一名陳姓講師發生衝突,出拳毆打講師導致嗅覺喪失;最高法院日前依傷害致重傷罪判處何男有期徒刑3年確定。根據判決書指出,何姓男子是宜蘭縣羅東鎮某補習班課程規劃師,陳姓男子則是補習班課程講師。
4 b( X* u1 x1 m3 ]; |8 {. L何姓、陳姓男子於民國98年12月間因學生試聽問題產生嫌隙,在補習班樓梯間一言不合,以胸部互頂後2人互毆。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5 |9 l! @( G: [
判決指出,何姓男子徒手毆擊陳男頭部、顏面等部位,陳男因此出現鼻骨骨折、嗅覺喪失等傷害;何男也因遭陳男攻擊而受傷,還被陳男罵髒話侮辱;2人都報警處理。" k" k& ^7 h2 q0 I5 w
何姓、陳姓男子於法院審理時都否認有傷害犯意,但法院一、二審都不採信,審酌2人只因細故就出手互毆,犯後雙方也沒有達成和解,依傷害致重傷罪,判處何男有期徒刑3年;依傷害、公然侮辱罪判處陳男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