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歌手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自今年4月25日遭高等法院宣佈破產後,遭破產管理署扣起她由阿梅生前成立基金支付的生活費。梅媽昨向法庭投訴,政府派給市民的6,000元及生果金同遭扣起,令她難以生活,要求推翻破產管理署的決定。法官鮑晏明指,即使署方有權扣起生活費作還債,仍要付梅媽合理的生活費,故暫准梅媽本月及下月獲合共15萬元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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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估計批出15萬元 梅媽曾一度獲高院頒令,可從阿梅遺產基金每月獲得高達14萬元的生活費,後因基金流動資金緊絀,基金惟有向法院申請暫時終止發放生活費,並將阿梅名下部份物業出售套現,但申請仍等候法官潘兆初的判決。梅媽昨向法庭質疑扣起生活費的決定,認為每月要12萬元才能過活。公仔箱論壇0 \& f* }. p) m! A& Y6 D9 ?) M) g/ ^2 u
法官表示,梅媽名下收入或資產主要來自基金每月發放的生活費,但法庭欠缺相關案例參考,有關生活費以甚麼名義扣起還債,要求破產管理署協助,於周三前將案例呈堂。法官稱,明白梅媽生活困難,會於兩周內頒下判詞。法官估計批出15萬元後,基金暫只餘下8至9萬元現金。
a4 ]% c9 }, H4 i5.39.217.76案件編號: HCB377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