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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16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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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惜血本,不惜時間,只為報復,不也一樣無聊?
?8 b1 W; S$ D h0 ~) Q3 s失去一個人的感情,明知一切已無法挽回,卻還是那麼傷心,tvb now,tvbnow,bttvb9 {! Y0 }' P8 t* H$ ~5 P
而且一傷心就是好幾年,還要借酒澆愁,形銷骨立。5.39.217.76' Q# i% j" \$ J% d! [* i
其實這樣一點用也沒有,只是損失更多—— 做人,幹嗎為難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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