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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可大馬工作3年‧獲釋“人蛇”准找工

可大馬工作3年‧獲釋“人蛇”准找工 8 ~8 ^' y' r( L; k: \! m; {; ^
為了提供人口販賣受害者更週全的庇護,政府已決定允許從庇護所獲釋的受害者,在國內工作。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李志亮披露,首批32名孟加拉人,將獲得就業安排,可在國內工作為期3年。5.39.217.76  D4 A2 ^& G+ r2 A1 \6 i

6 n9 q1 L! Q- f4 {3 V9 Q5 O5.39.217.76他發文告說,這項決策已於1月12日,由內政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在吉隆坡,出席國際移民組織與我國聯辦的保護人口販賣受害者工作營時,做出的宣佈。
' I5 M, H+ R5 c  n/ l/ C, P不過,他說,受害者在國內工作有附帶條件,包括須徵求受害者本身的同意、須獲得個別外交使節的批准,以及一旦他們要回本身的國家,並合法入境國內,不能擔保受害者在這個過程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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