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馬來西亞] 大马发展商理事会促精估需求 30%廉屋固打过时

(亚庇18日讯)屋业发展商要求政府更详细精确地评估国人对廉价屋的真正需求量,而不是墨守成规地规定每一宗新屋业计划都必须兴建30%廉屋。发展商对上述规定抱怨,指这项条例对他们构成沉重负担。马来西亚房地产及屋业发展商协会主席拿督任广财说,当局有必要进行上述评估,从而为检讨30%廉屋固打政策铺路。他说:“我们真的必须检讨,经过这么多年,我们是否真正仍然需要这么多廉价屋。“我们或许可以考虑为人们兴建可负担房屋,从而摆脱贫民区问题。”通过税收建公共房屋任广财是在亚庇主持第十五届马来西亚发展商理事会会议后发表谈话。他指出,兴建可负担房屋事宜,是由政府出资的国家房屋公司负责。他说,发展商过去可通过出售较高价的房屋补贴廉屋工程,从而协助政府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政策,但是,这种做法已无法持续下去。他说,政府应该通过课税所得,为贫穷人民提供廉价屋,与此同时,允许发展商专注于市场导向产品及可负担房屋。“发展商理事会认为,通过这么做,政府将可向发展商征收更多税银,并利用这些钱来发展公共房屋计划。”先建后售冲击房市任广财说,发展商理事会也吁请政府检讨定于2015年推行的“先建后售”概念。他说,这措施将导致房屋供应萎缩,从而打击就业、供应商及相关下游工业,最后逼使屋价飙高。新闻背景:发展商组织龙头马来西亚发展商理事会是由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沙巴房地产发展商会(SHAREDA)及砂拉越房地产发展商会(SHEDA)组成。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则是代表私人领域房地产发展商,拥有超过800名发展商会员,负责全国超过80%的房地产开发。沙巴房地产发展商会汇集专业发展商成员,以确保该行业能够推动国家经济,多年来协助政府制定多项影响沙巴房产的政策及指南。砂拉越房地产发展商会被认确认为房地产领域的官方沟通管道,并相信商会将在砂州规划及发展计划中扮演重要角色。廉价屋须低于4万元政府早在70年代开始就实施了低成本公共房屋计划(PAKR),1985年又制定了人民房屋计划(PPR),规定由联邦政府拨款进行廉价房屋建设,积极发展廉价房屋。建造的廉价房屋,一部分用于出售,即所谓的“廉价屋”。一部分用于出租,即所谓“廉租屋”。廉价屋是提供给月收入低于2500令吉的家庭均可申请购买的房屋,售价介于3万5000令吉至4万令吉。自1982年以来,政府就开始强制要求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发商承担起全年低成本房屋建造额度的30%,与政府一起向全社会提供廉价屋,并将其作为企业社会责任。
1

評分次數

  • civicboy1969

好色无罪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