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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東花園仍擬列法定古迹 料掀訴訟

超過八十年歷史的何東花園被列入暫定古迹期限將於明年一月底屆滿,惟迄今政府仍未跟業主達成共識。星島日報報道,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縱何東花園業主已表明反對,甚至可能採取法律行動,當局仍會在暫定古迹期限前將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迹。針對私人擁有業權的文物,當局正探討成立文物保育基金,預計顧問報告明年六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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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鄭月娥昨出席聖士提反書院法定古迹牌匾揭幕禮時提及,何東花園暫定古迹的十二個月期限於下月底屆滿,如不採取行動,該址受到的法定保護將隨之消失。她說:“早前在得到古物諮詢委員會支持下,我已通知(何東花園)業主,在這暫定古迹到期前,會採取法律行動將它定為法定古迹,給予何東花園永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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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i$ {  ?! l  林鄭月娥指,業主已表明反對政府提出換地方式,又預料對方接着會採取法律行動,但她認為不一定可阻止當局將該址列作法定古迹。她又提到,雙方目前正在磋商,現階段不適宜說太多,令業主認為政府透過公眾場合給予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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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山頂道的何東花園,一九二七年建成,佔地十二萬方呎,是已故何東爵士現存曾居住的建築物。業主何東孫女何勉君去年向屋宇署申請拆卸,打算重建成十一幢洋房。政府早前根據《古物及古迹條例》,將何東花園列作暫定古迹。如雙方最終無法達成協議,行政長官又決定不理會業主反對,把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迹,業主可要求司法覆核或根據法例向政府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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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針對私人擁有業權的文物,林鄭月娥認為,值得探討成立文物保育基金,現進行顧問研究,期望研究報告趕及明年六月底,她任期完結前提交。 5.39.217.76( A( @: N* k6 z" P& y4 [; D- X

/ A" |/ `! l& K9 }: g& N5.39.217.76  林鄭月娥強調,當局參考很多海外經驗,本港成立基金為增民間參與,並非以公帑購買私人業權的歷史建築,將循這途徑探討。她說:“相對政府部門,基金委員會可有很多會員參加,透過會員義務工作做一些導賞、參與維修、保養歷史建築和公眾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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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大專業進修學院文化遺產管理深造文憑課程主任梁以華表示,本港很多地段發展限制都不夠外國嚴格,成立文物保育基金可較靈活管理歷史建築,是一個好開始。不過他指出,由於本港歷史建築多在價格高昂的地段,保育發展須有更高透明度,“在港由公營機構成立保育基金,應有問責制度監管,向市民公開財務狀況增加透明度,還要清楚列明有否法例規管。” tvb now,tvbnow,bttvb; Y, Y( j7 B8 B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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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又指,根據國際相關經驗,基金用作社區聯繫及教育等“軟性工作”,其他事宜不應集中由基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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