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6日訊)行動黨主席卡巴星律師強調,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可在法律賦予的權利下,使用各種方法証明自己清白,任何一方都無權置喙。 他說,不論人權委員會或反對雪州不法行為陣線,都不可對安華在案件審訊時採取或要採取的任何行動,公開作出抨擊。
3 A" ?' Z' T" N6 G( Xtvb now,tvbnow,bttvb 他指出,在案件審訊途中,安華針對法律論點,向上訴庭或聯邦法院提出的上訴,都獲得法律保障的權利。
9 _( ^* q4 p6 f: y* K% X 卡巴星今日發表文告指出,指責安華拖延案件的審訊工作是錯誤的,指人權委員會是最好的平台來呼吁加速安華案件的審訊工作,更是錯誤。tvb now,tvbnow,bttvb# |# F8 x3 g/ l" p
“審理安華案的高庭法官,在裁決安華在審訊途中提出的任何要求時,不應受到任何一方干擾。向法官施壓加速審理案件更等同藐視法庭,也是干預司法公正。”
- _& |; k6 y8 I5 }: q, Stvb now,tvbnow,bttvb 他強調,聯邦憲法第8(1)項闡明,法律前,人人平等,若基于安華是反對黨領袖來強調這是一起國家重大案件,是大錯特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