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維權人士劉賢斌撰文呼籲中國大陸實行民主改革,因言獲罪,今天被四川省遂寧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並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零4個月。
5 I0 ?$ z* W+ q4 ^0 Jtvb now,tvbnow,bttvb香港星島日報報導,劉賢斌所寫的自我辯護詞被法院收走後,庭審只讓劉賢斌說了幾句話,沒有給劉賢斌最後陳述機會。
, r5 _9 |* x6 }7 @參加庭審旁聽的共有21人,其中19人由當局安排,只有劉賢斌夫人陳明先與劉賢斌的大哥是真正旁聽者。
' ?- V6 k9 l" j# P5.39.217.7643歲的劉賢斌原籍四川省,是人權活動人士、作家和「零八憲章」的首批簽署人之一。
0 E- k* _2 [& I8 [$ g% T1989年就讀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的劉賢斌,參加北京天安門學生民主運動。1991年,劉賢斌因從事民主活動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判刑兩年半。
' \. T# P. m% m+ r: T2 ?) @# J) ttvb now,tvbnow,bttvb刑滿出獄後,劉賢斌參與組建「中國民主黨」,1999年在四川遂寧再次被捕,被判刑13年,2008年底提前獲釋。7 {, g* |8 S0 Y# G
再次出獄後,劉賢斌仍持續維權活動,批評四川大地震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及中共一黨制,2010年6月被遂寧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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