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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 遭刑求 殺童犯要求德政府賠償一萬歐元

【聯合報╱記者陳玉慧/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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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h5 q6 Y, z( m( E/ _德國殺人犯葛夫根向法院上訴,因在獄中服刑時遭刑求,他要求一萬歐元的賠償。
' j& S( Q5 x* K5 q- [8 V法蘭克福地方法院昨天起開庭審判,葛夫根是在2002年挾持銀行家的兒子雅克布,並向雅克布的父親要求一百萬歐元的贖金,贖金馬上付出,但葛夫根仍殺死雅克布。
! e1 S( \! `9 U1 E& c( {# q& J5.39.217.76葛夫根隨後遭捕,法蘭克福警察局副局長達思勒當年以為雅克布仍未死亡,刑求葛夫根說出下落。5.39.217.760 _: o6 P# ^& p' \# f% }) M. C
葛夫根是歌德大學法律系高材生,去年他上訴歐洲人權法院,歐洲人權法院判決達思勒違反人權,此案在德國境內引起轟動。
7 O/ [: T3 k& |' u- r; G; Q; t德國早已廢除死刑,葛夫根在獄中考律師執照,並出版了一本自傳「與神同在─迷途知返」,現在進一步要求政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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