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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神聖的婚姻 少夫老妻判不准離婚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即時報導】 % O2 z/ d5 j: t3 n; X, N" L5 b
  
1 G1 a' V3 @: ~4 ~- E% I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林姓婦人和小他9歲的鄭姓男子相戀產下一子,婚後夫家強力反對,鄭避不見面,林女因而訴請同居、給生活費,鄭則反訴離婚,且要8歲兒子的監護權。公仔箱論壇: e. x3 {* L3 y
法院最後認定鄭不尊重神聖的婚姻,視如兒戲,以為金錢可以擺平一切,判決不准離婚,但也同意維持兩人不同居的現狀;此外,鄭每月要給孩子1萬5000元,太太8000元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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