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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施政必須緊貼民心 周永新

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1-1-7 08:33 AM 編輯 5.39.217.768 ?; {' _7 v4 E9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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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必須緊貼民心  周永新tvb now,tvbnow,bttvb; L( k# h6 \- X0 |2 M( x&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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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靜了一段時間,「仇富」現象又再提出來討論。事緣在聖誕文告中,聖公會鄺保羅大主教提醒富商,賺錢雖無可厚非,但必須留有餘地,否則「仇富」會變本加厲。事隔數天,有美國大學研究生刊登全版廣告,說「仇富」沒有道理,更不應針對城中首富李嘉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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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o. @5 M5 d" r8 A2 }* |0 b「仇富」現象是否存在,這欄曾有討論,據我觀察,市民對個別富商並沒有特別仇恨,就算有出言中傷,也只是發洩心中不滿,並非真的以某某富商為攻擊目標;不過,市民認為政府施政不公不義,處處偏幫富人,卻是人所共見的事實,政府要抵賴也抵賴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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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鼓勵市民炒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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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說政府成立「關愛基金」,目的就是給富商「贖罪」。但我看來,這應不是事實,一來富商不會認為自己有罪,營商賺錢天經地義,何罪之有?況且,香港是資本主義社會,做生意不是開善堂。二來就算富商認為自己有罪,捐個零頭就可贖罪嗎?就算富商自己覺得心安理得,市民會因他們捐幾個錢而對其另眼相看嗎?所以贖罪之說不足信。tvb now,tvbnow,bttvb$ k; T- r& O" @7 _+ o8 p7 z

/ X+ s7 M. i1 r$ a* ~. r5.39.217.76怎樣才可降低市民「仇富」的情緒?追源溯始,我看最重要還是搞好政府的施政,糾正過去的錯誤,真正做到「以民為本」,以大眾的利益為依歸,不在政策上向富人傾斜,更不在制度上容讓商人「賺到盡」。具體而言,我認為政府的政策應向以下三個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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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政策必須使民眾感到安心而不是憂心。要達到這個目的,官員制訂政策時,必須從受影響市民的角度看,而非以他們自己的想法看。以「置安心」計劃為例,置業的市民是為了樓宇五年後的升值而申請嗎?看來不是這樣,申請只是為要長久地解決住屋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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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建議的「置安心」計劃能使他們安心嗎?如果租住五年後樓宇升值,就算得到政府資助,他們仍是無法支付首期;如果五年後樓價下調,他們又恐怕購買後樓價會進一步下跌, 自己豈非得不償失?甚至終身成為負資產。換言之,市民就算幸運中籤,租住的五年絕對不會安心。政府說定出五年租期是讓他們可以好好考慮,但我看這五年只會令他們擔驚受怕,因為無時無刻要看着樓價升跌,分分秒秒想着如何儲蓄足夠首期;這樣,又怎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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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m. _' R5 |* d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為什麼「置安心」令市民不安心?問題是官員總認為置業就是投資,投資就有風險,所以讓申請市民租住五年,正好給他們時間好好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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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從置業就是投資的角度看問題,但倚賴政府資助才可置業的市民會這樣看嗎?他們盼望的是安居樂業,有了固定的居所就可逐步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因此,過去三十多萬購買居屋的市民中,只有五萬多人出售單位。至於政府指要活化居屋二手市場,難道要迫安於現狀的居屋居民炒賣自己的單位嗎?這樣只會增加社會的不安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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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y& [' b8 m5 G/ x  X公仔箱論壇第二,政策堅守公平原則之餘,也必須維護弱勢市民的福利。現在負責制訂政策的是政務官,承接的是英國文官的傳統,公正性沒有疑問。再者,香港是法治之區,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所以高等法院大法官任懿君在審理一宗牽涉窮人的案件時,曾引用《聖經》說話,指出窮人不一定有道理,法律不應偏幫富人,也不應偏袒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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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B, Z+ Q0 i. w! e, X中上階層得益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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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治必須做到公平、公正,但政府制訂政策卻應稍稍向弱勢社群傾斜。舉例說,批准公共事業加價時,政府說要遵守合約精神,合約容許的只得讓公共事業去做。這樣公正不阿,不 能說沒有道理,也符合香港的法治傳統;但在不違反法律和公正的原則下,政府可以為基層市民的利益做點事嗎?記得仍是廖秀冬負責公共交通政策時,她曾與巴士公司達成協議:短程的加多一點,行走屯門、元朗等邊 遠新市鎮至九龍和港島的路線,加費盡量減少,理由是住在這些新市鎮的居民多為中下階層,政策應照顧他們的利益,使他們的生活好過一點。& b+ h) Z) Y9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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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又快公布。過去幾年的「派糖」措施,公眾總覺得基層市民得益最大,但只要深入分析,其實退稅、豁免差餉等措施,涉及的金額最多,得益的是中上階層;相 反,全港公屋住戶免租一個月,二百多萬居民受惠,政府的額外支出不到
10億多元。所以,不要說「派糖」只益了窮人,措施也非向他們傾斜。今財政年度傳聞有數百億元盈餘,盼望財政司司長真的把這弱勢市民的福祉放到心上。5.39.217.769 h7 Q& O+ n3 k. Z$ v

7 a! c) X  \8 A& R% ^必須「急市民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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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政策必須緊貼市民的脈搏,急市民所急。「急市民所急」,是董建華當特首時常常掛在嘴邊的話,他有否做到「急市民所急」,歷史自有評價。董建華出身商界,構思政策時沒有技術官僚的包袱,做事不須按部就班,間中也有一些出人意表的表現。5.39.217.763 j+ q2 y! p& s9 z2 I

! Z1 @. c3 R, h! F/ f就以扶貧委員會的成立為例,這是董建華離任前最後一份《施政報告》提出來的,雖說是回應政黨的建議,但總算體察民情,知道政府不在扶貧方面多下點工夫,市民真的要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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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政府近日的施政,總覺得脫離了群眾,非但未能急市民所急,有時更站在市民的對立面。遠的如「慳電膽」事件不說,近的如申辦亞運,明顯不是市民的願望,政府又欠缺發展 運動的往績,硬去申請撥款,怎會得到市民支持?總的一句,政府今天制訂政策,必須緊貼市民的心,從他們的角度出發,也多照顧弱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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