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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新加坡‧非禮繼女判監44個月打12鞭‧男子自辯是好人要上訴

 ,  描述: 星洲日報/國際‧2010.12.11
(新加坡11日訊)42歲男子非禮年幼繼女罪成後,在庭上求情時卻聲稱自己是一個好人、好丈夫以及嚴厲的父親,為家庭付出許多。
! g, {- U1 a+ l! ?+ e1 L) B7 t0 w7 C1 \公仔箱論壇這個男子被指從繼女12歲到14歲時,多次非禮她,並要她為他口交。儘管他否認有罪,但法官審訊後認為控方證據確鑿,裁決他罪成,昨天判他坐牢44個月和鞭打12下。tvb now,tvbnow,bttvb+ e  a, y' h2 K# ?4 b" F
不過,他不服所判,要針對刑罰和判刑上訴,法官准他以2萬5千元保釋等候上訴。
* p' M1 t. O" {7 m. ~. o被告個子不高,身材肥胖,是安全督工,住北部組屋區。他面對6項非禮控狀,指他在2007年底至2009年6月29日間,6次在住家非禮繼女,其中包括撫摸對方的胸部;拉她的手按他的下體,為他手淫;用下體摩擦繼女臀部等。" g5 T: `# {( Z6 C8 u) L
此外,被告被指在2009年6月29日之前,在住家要繼女為他手淫。6 C: ^8 ?0 t/ I. [7 q: \( Q
受害女生現年15歲,是在籍學生。本案上月29日至本月3日審訊,控方共有15名證人,包括女生。辯方則有3名證人,包括被告。
( |) A! ?5 O& ^案件經過5天審訊,法官認為控方證據確鑿,本月3日裁決被告罪成。
' @. q- S) i$ w+ p+ ]7 k6 r) p主控官萬吉星副檢察司昨天針對刑罰陳詞時說,被告性侵年幼繼女,導致繼女心靈受到嚴重創傷,那是嚴重罪行,不能輕饒。' Y$ {, l7 A2 Y* K$ X( B+ n
古瑪律師代被告求情說,被告是一個好人,好丈夫及嚴厲的父親,為家庭付出許多。當他被控上法庭後感覺痛苦,而且丟臉。他應該獲得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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