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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愛上已婚男 想分手被逼簽「賣身契」

蕭姓女子9年前就讀大學時,與已婚的林宏宗交往,後來發現對方已婚,蕭女想分手,林竟和妻子逼她簽1200萬元本票及「賣身契」;台南高分院更二審確認這對夫婦有逼迫及限制行動行為,各判8及6個月徒刑,並減刑為4及3個月。
/ T2 L, E( M- `) g4 }: v& l. g1 D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I+ S; Y" c; Q" W( C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調查指出,民國91年,蕭女就讀大一時在永康鄉某茶飲店打工認識林宏宗,交往期間,林宏宗的妻子吳姓女子還逼迫蕭女辦信用卡,並申請5支手機,交由林宏宗販賣,當時蕭女尚不知吳女就是林妻。$ v/ i  _+ s5 m' \

8 g6 Y2 C; Y# ?5 I3 o92年5月間,蕭女得知吳姓女子就是林宏宗的妻子,當時她已懷孕,只好忍痛墮胎並提出分手,但林不同意,還強迫蕭女簽1200萬元本票及賣身契,內容指蕭女父母欠錢不還,用蕭女抵償債務。林宏宗並恐嚇,若不簽名就要對她家人不利,蕭女只好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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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9 n, f% p# D- |! w; r本案一審判決有罪,二審改判無罪,台南高分院更二審法官認定林宗宏夫婦涉及妨害自由,判決2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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