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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股票经纪王”打赢官司 仍须付46万元律师费

“股票经纪王”林荣福起诉莱佛士城市俱乐部主席和董事诽谤,他的六人律师团用了2309个小时准备和上庭,收费约111万6000元。输了官司的辩方不仅须赔偿林荣福21万元,也得承担他65万元律师费。人称“股票经纪王”的林荣福(55岁)不满莱佛士城市俱乐部主席林坚伟(45岁)和董事董玉莲(59岁)于2005年11月在发给俱乐部会员的说明书中,把俱乐部的财务困境归咎于前管理层包括他这个前顾问。: U4 O) L* M9 K, X, u3 i& Z, t
他起诉两人诽谤,原被高庭判败诉,但过后上诉得直。最高法院上诉庭月前也裁定两名以个人身份被起诉的答辩人赔偿林荣福21万元。由于打输官司,辩方也得承担诉方部分的律师费和诉讼开支。
) {+ Y) b9 t  ]/ X* M虽然诉方律师索讨近111万6000元的律师费,可是高庭法官陈成安只批准六成,即辩方支付诉方律师65万元。换言之,46万6000元余额由林荣福自己承担。! m( e! u3 C4 K3 Q1 T
辩方提出上诉
2 I, k3 v6 ]0 V/ L& V1 q,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明年1月审理/ n/ ?6 F  l: j6 h: M# l2 x. V4 @
一般上,胜诉的一方仍得支付自己律师的部分费用,而不是悉数由打输官司的一方承担。至于吃败仗的那一方,除了得缴付胜诉方的部分律师费和开支之外,还得承担自己的律师费。4 }( q; |1 t) V) q' V/ |
辩方已就陈成安法官的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定于明年1月审理。; w$ l; K3 d/ c, Q) ^
诽谤审讯原定为期10天,但因辩方以“没答辩的需要”而不提呈开庭陈词和证据,提早结束。虽然审讯只进行了六天,但审前工作费时费心。根据法官日前发表的判词,诉方六人律师团打这起官司用了近2309个小时,并以此时数和律师的资历计算出111万6000元的律师费。
( e. U$ R. g# s. M这组以杨康海高级律师领导的律师团列出了这起诉讼的清单,协助法官估算辩方须承担诉方多少律师费。公仔箱論壇3 Q0 Y; W  Q: N. ^* h! A2 ~  |7 O3 L
此外,诉方向法官投诉,辩方在这起官司中临时披露另一起诉讼数以十万计份文件。诉方指辩方在开审前不到一个月,披露用于另一起官司的100多份文件和40箱的工作底稿,过后再披露另外30份文件等。在审讯中,辩方又提呈52卷文件,加起来有1万4885页。
. O' f# R# P/ X" ?) ?* C/ n  o5.39.217.76然而,辩方称这些文件有助支持两答辩人的辩护理由。这大量的文件始于另一起诉讼--俱乐部起诉林荣福和几个前董事有负受托责任。
. J0 W' I" f0 |' ?尽管有些文件最终在诽谤审讯中没派上用场,但法官考虑到诉方律师仍得花时间和心思研究。法官说:“即使一封半页长的简单信函也需要时间和心思草拟。细读辩方提供的半页文件也是工作,也需要时间。”
+ P" @. G' S8 X至于辩方以这起诽谤官司并不复杂,反对诉方所开出的律师费,法官不同意这样的说法。法官指出案件的复杂性对辩方要承担诉方多少律师费的估算帮助不大,最重要的是诉讼在合理的情况下需要花多少时间和心血。+ E. ]5 H7 ], m& u" N
法官也相信,诉方律师因辩方相当迟才披露大量文件,得超时工作以应付工作的紧迫性和额外的压力。  
0 Y! f5 d0 X8 d, k' Q7 M* X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何况,诉方律师在确定具诋毁性的说明书是否含恶意时得格外谨慎和做充分与全面的研究,以确保给予林荣福正确的意见。毕竟,两家著名事务所的律师和会计师有份协助两答辩人草拟有关说明书,且败诉会对林荣福带来不良的后果。
1 d: Y. w- f& ?6 ?& K% k; F) j公仔箱論壇不过,法官基于诉方六个律师工作有重复之处,所以把诉方呈报的2309小时大幅减半至1100小时。法官接着把时数乘以每小时600元,然后把它调低至65万元。" k) s8 S- F' ]
据知,辩方已缴付诉方这笔可观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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