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五个月,共有四名屋主因非法出租组屋而面对组屋遭收回的最重惩罚,这比过去两年总和还要多,显示非法出租情况极严重。另有六名违例的屋主被罚款4200元至1万4400元不等,刑罚根据非法出租情况的严重性而定。4 ~9 A& E" s( ?" r% p" g
据报道,从2008年1月至去年12月的两年内,共有56名屋主因非法出租组屋而被惩罚,其中三名屋主的组屋遭强制收回。
2 B B0 X: H# w& E4 c/ H# A5.39.217.76建屋发展局昨天发表文告重申,由于组屋是供屋主自居,不能作为投机或赚取租金工具,因此当局非常认真看待非法出租组屋事件,并已加强取缔行动,而且会毫不犹豫地对违规者采取严厉行动。
~& s6 I4 {9 x. K5.39.217.76为防止非法出租整间组屋的情况更加恶化,建屋局最近加紧取缔行动,今年首五个月展开了2600次巡查,比去年8月至12月的五个月多出三倍。
% e# ]* r& i$ T2 _) N3 o其中,1860次是例常巡查,剩余的740次是根据公众的通报及所提供的线索而进行的调查。! t0 `% }' g; }3 ]
建屋局说,2300名接受调查的屋主没有违例。剩余的300名屋主仍在调查中,其中有59个可能触犯出租组屋条例。0 | N5 A9 E# b' i, ~$ E
建屋局发言人昨晚答复本报询问时说,每起个案的调查时间各异,调查工作一般需要两至四个月才能完成。
, S; W* R- k8 P: S# ?# g! m' Y今年被强制收回组屋的屋主,都是未获建屋局批准就出租组屋。他们不是没有住进组屋,就是在购屋后不久就马上出租整间组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