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姓男子與潘姓男子在土城市立德路一家網咖發生衝突,蘇男不滿被潘男罵GAY所以提告,板橋地檢署卻不予起訴,他不服再上訴,並指稱對方是用「死GAY」來侮辱他,結果潘男被法官判處罰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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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O% K9 ^7 l5 {5 l! g& F8 U5.39.217.76朋友之間常會以「你這個死GAY」互相開玩笑,但其實這已構成「公然侮辱」。檢察官認為,GAY是男同性戀者,而同性戀或雙性戀、異性戀,都只是人類的性取向,社會不致因為一個人是否為同性戀,便對其人格有負面評價;但板橋地院法官不僅認為同性戀並未得到社會普遍認同,用GAY稱人確實對人格造成減損,而且潘某還加上一個「死」字,貶損之意更加明顯,判處6000元罰金。公仔箱論壇+ k: G% D! Q! z" a; M
# [: D6 }; ~5 l5 U2 l" p$ btvb now,tvbnow,bttvb潘男雖然反控是對方先「問候他媽媽」,才會回罵「GAY」,而且並沒有加上「死」字,但是當時的處理員警證實有聽到潘男說「死GAY」兩字,於是檢方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死」字讓案情大逆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