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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5 06: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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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間非禮女童 男師囚21月
41歲小學男教師與小四女學生發展師生戀及在梯間非禮女童案,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斥責教師為了滿足自己私慾及心理需要,利用與學生長時間建立的信任關係犯案,嚴重違犯誠信,判男教師囚21個月,期間須接受心理治療。
* u9 R7 f, E5 u3 y2 [$ j+ X4 ^ 執教鞭13年的被告張耀明昨聽判時仍高呼冤枉,多番強調自己並沒犯罪,只是一心想保護事主私隱。被告欲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及照顧年老多病父母,最終被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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