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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4-14 05: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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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消息】一名香港男子被控於去年四月在中區一燕窩店扮豪客,企圖“碌假卡”購買總值十九萬元燕窩時被揭發,昨被初級法院裁定一項偽造具特別價值文件罪及將假貨幣轉手罪(未遂)罪名成立,兩罪合併判囚一年半。 案發於去年四月十五日,香港男子袁兆基(三十歲)抵澳後即租用一輛名貴房車,伙同一男子到中區某燕窩店扮豪客,店員以為真有豪客光顧,熱情款待。其間,被告選購十九萬元燕窩,圖以信用卡付款。過數時,信用卡中心發現有人行使假卡,即向司警報案。司警接報趕至時,兩人伺機離開,店舖未有損失。至四月十六日,司警在永利澳門拘捕被告,他涉嫌使用假卡租房及在餐廳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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