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審理陳水扁四大弊案將在六月十一號二審宣判,但他羈押期限將在這個二十三號屆滿,高院合議庭表示,如果陳水扁家將瑞士七億元匯回特偵組指定帳戶,會可能同意陳水扁交保。審判長鄧振球還要陳致中多和特偵組檢察官聯繫,因為錢有沒有匯回台灣,對扁家刑責「影響很大」。: |6 G4 U2 H9 W4 Y. l! E8 Q
- k3 B* T6 Z8 W7 ?' _台灣高等法院預訂六月十一號宣判陳水扁案,有關陳水扁家的瑞士海角七億是否匯回台灣仍是合議庭審理重點,由於陳水扁羈押期限在這個月二十三號屆滿,合議庭也透露心證,認為扁家海角七億須匯到特偵組指定帳戶,才有可能讓陳水扁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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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表示他們都已配合檢調辦理,主動簽署海外帳戶授權查帳書,提供銀行對帳資料。為盡快將錢匯回台灣,他和太太黃睿靚再寄出信函,指示銀行理專無須考慮市場價格利益,就是要在最快速度內變換成現款,這部分也有請律師陳報給合議庭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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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鄧振球則要陳致中多和特偵組檢察官聯繫,因為錢有無匯回,對扁家刑責影響很大。吳淑珍則說該簽的文件他們都簽了,催死他們也沒用,並強調錢匯回來的主控權在檢方。公訴檢察官越方如則強調特偵組已盡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努力,努力要把陳水扁家海外的錢匯回台灣,卻沒得到陳致中等人善意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