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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26 05: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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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職官員「洗底」再復出
內地被撤職官員復出現象近年如雨後春筍,引起社會廣泛質疑。正在北京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正審議的行政監察法修正案草案規定,建議受處分的官員在處分期滿後,由監察機關解除其處分,其日後的晉升及晉級均不受處分影響。有學者認為,規定可令官員復出程序透明化,但前提必須公平公正。但網民則炮轟規定是為官員保駕護航,令他們日後可更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 ~# u' ?' k7 U" f% v
人大常委會修正案草案規定,監察機關對違反行政紀律人員作出給予處分的監察決定,由政府人事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執行。受到監察機關作出的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並且沒有再發生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處分期滿後,由監察機關解除處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單位,以及處分執行部門或者單位。# T9 L, G! K" G! B0 q
晉升亦不受影響據悉,該規定是為保護受處分人的合法權益,即受處分人的處分期限滿後,由監察機關及時解除處分,對本人沒有影響,他今後的晉升、晉級不再受處分的影響。
8 i6 w# M! l6 s. Y" v$ G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張昕表示,近期有不少問責官員被撤職後未幾又復出,引起社會頗多微辭,這主要是民眾對官員復出的原因、條件和程序不清楚。張指出,部分被撤職官員只是承擔間接性領導責任,而非事故的責任人:「有些突發事件也不是官員可以控制的,如果這領導仍有能力,不能一次就把他打死。」他認為,新規定可令官員復出的程序透明化,對官員亦較為公平。
" Z ?2 q' x) h+ T, K# x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學者指須公平公正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亦認為,負有領導責任而下台的官員不應一律被打入冷宮,應該有個解除期限,但前提條件是程序也要公平公正。; z. d9 f5 [: b; w) {
不過,大部分網友卻批評,有關規定是在為官員保駕護航,指內地有些官員早前就肆無忌憚,擔心相關法案一旦通過,那些大膽官員就更是為所欲為。「貪污腐敗分子們,你們可以盡情的去坑害老百姓了,出事了,大不了走走形式,過後還能晉升,已經出台為你們保駕護航的規定了,無奈的社會,失望的百姓。」
$ F2 t5 A7 q) E* g公仔箱論壇有網民更質疑當局此舉是保護受處分人的合法權益,「誰保護老百姓的權益?」另有網民更揶揄:「原來犯法也是升官的捷徑!」 s* w, X9 a4 `1 M5 {8 ^0 o
■本報綜合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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