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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騙社署殮葬費賭博判入教導所

與外祖母相依為命的一名19歲青年,在外祖母死後獲社會福利署    批給他一萬多元殮葬費,好讓他能處理身後事,青年卻「過大海」輸掉全部費用,令外祖母的遺體停放在北區醫院    達一年才正式殮葬。青年今日在沙田    裁判法院被裁定偷竊罪成,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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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所犯的案件嚴重,偷去親人的殮葬費是大不敬,斥責被告沒有顧念親情,又指不是因為年幼便甚麼都無所謂,需要檢討和反省,而被告早前因販賣私煙的案件,在教導所內服刑,所以繼續判處在教導所,接受培訓和教導。% c7 l* u! }/ @

0 F* e' [1 V6 z4 b$ Q9 N案情指,被告祖母前年在北區醫院去世,被告向社署    申領萬多元的殮葬費,翌日到澳門    賭錢,將殮葬費輸光。殯儀公司於去年向社署查詢,揭發事件,社署其後已安排被告祖母落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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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jw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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