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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2-9 11: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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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C調查主任超市換偷紅酒表證成立
任職廉署逾十二年的卅五歲調查主任,為與家人慶祝自己取得[url=]倫敦
& \3 g, o) w3 y/ B8 }[/url]大學法律學士學位,八個月前涉嫌在[url=]太古城
0 k j b. h; b) ^, S. U[/url]中心超市內,利用更換兩支高價紅酒的價錢條碼(bar-code),以每枝七十五元購買原本標價六百八十五元的紅酒,事件被超市的便衣保安目擊揭發。廉署調查主任否認控罪,今於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盜竊罪表證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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