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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公帑 送出真愛與關懷

申訴專員公署狠批社會福利署審批傷殘津貼工作被動、僵化,甚至漫不經心,屢屢收到審批不當的投訴。有位先天性傷殘人士十多年來申請傷殘津貼都獲批准,但最近一次申請竟然不成功;一名手指殘缺人士獲醫生評估為完全失明及左手輾碎,社署職員明知申請人並非失明,仍接納評估結果,發給永久傷殘津貼。, r* s( k7 i  L' O

& e4 e; Q5 Q+ e  O  公署還批評社署審批傷殘津貼官僚主義、不負責任,同一申請人上次是左手傷殘,第二次卻變成右手傷殘,竟不作任何調查核實,便發給傷殘津貼。申訴專員公署今年接獲有關社署的投訴,竟與去年暴露出來的問題十分雷同。去年11 月公署所接獲13 宗有關傷殘津貼的投訴,其中一名沒有失明的事主,被醫生錯誤評估為失明,社署接觸事主後,仍按醫生推薦發出失明的傷殘津貼;公署早一年前已批評社署審核準則模糊,但今仍然不變,還是沒有制訂清晰的準則。一年來社署的改進並不大,問題還不少。公仔箱論壇  f) Z% l, @* J% [6 b1 f0 q, K
  社署現存最大問題,是官僚主義,不顧事實只簡單「按章」辦事。審批傷殘津貼,當然有賴醫生的判斷和評估,但不等於社署可以教條地依從醫療評估審批傷殘津貼,因現實中申請者的傷殘情況儘管相似,不同的醫生會作出不同的醫療評估,社署若不理會申請人的申訴,不考慮實際的情況,僅簡單按醫生評估審批,往往會導致該獲津貼的得不到津貼,不該獲津貼的反發給津貼。tvb now,tvbnow,bttvb: B( @  s) q  n8 {. f1 W% P0 T
  其次,社署審批前不作調查不去核實,盲目批核。同一申請人時而申報是左手傷殘,時而申報是右手傷殘,時而又增加雙目失明,社署只看醫生評估便馬馬虎虎照批不誤,這是極不負責任的態度。遇到申請人的傷殘部位不符,或與醫生的評估相左,社署都應核查,應與醫生聯絡,以作出正確的判斷,絕不能足不出門便盲目審批。這種「慳時慳力」的做法,是產生審批不公平的根源。
' g! w% V3 Z/ v8 }  此外,醫生評估不一致,審核標準老化,是審核有誤的另一個原因。由於目前醫生對傷殘個案的判斷和評估未有足夠的指引,不同的醫生對近似的傷殘個案往往會作出不同的評估,問題已存在多年,去年申訴專員公署更作出批評,要求社署盡快改進,但事過一年問題依舊。tvb now,tvbnow,bttvb+ i' C* i' `1 ~9 c! H  f- M5 j; U
  還有,現時對嚴重殘疾程度所訂準則是1970 年代訂立的,現在是否恰當,值得商榷。去年一名碼頭工人因意外而截去右腳,先後多次申請傷殘津貼都被社署拒絕。按嚴重殘疾準則規定,四肢中斷兩肢才嚴重殘疾;負責對該名工人進行評估的醫生也表示須斷兩腳或斷一手一腳才算百分百傷殘,只斷一隻腳不算。但這名工人因失去右腳根本無法再找到工作,而又得不到政府協助,這是否符合人道人情原則?檢討現行審核準則已使用近四十年,社會不斷發展,傷殘標準也應該放寬,應該更準確反應有關人士的殘疾程度,讓傷殘人士能得到更合理、更人道的援助。此外,政府應組成跨部門小組,包括社福局、醫管局和衞生署,對傷殘人士的判斷和評估作出新的、更細緻準確的指引,讓醫生和社署職員有一個明確的標準。
, i# D2 X  D* o' F9 G  據統計,社會福利署於04 至08 年度共發出93 億元傷殘津貼。合理發放傷殘津貼,才能體現福利政策真正幫到有需要的社群,體現社會的愛心,才能讓傷殘人士活得有尊嚴、有歡顏;同時,合理審批傷殘津貼,也是對納稅人的尊重,社署的錢都是公帑,必須更加小心運用,該發給的個案,一個都不能少;不該發放的津貼,一元也嫌多。在審批過程中,社署代表政府、代表市民,向傷殘人士送出關懷,送出愛心,光榮而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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