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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關卡重重

特區政府於上年度最後一次會議上,提交了最低工資的草案。若沒有看過草案,一般人還會以為草案是為最低工資提出了建議。其實草案的內容,只是為最低工資規劃出一個工作框架,然後由此框架訂定最低工資建議,最後是決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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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個條例草案,並沒有說明設立最低工資的目的,更沒有指出最低工資的社會功效,而最低工資訂定,就交由一個「最低工資委員會」按搜集回來各行各業的數據,作為日後釐定最低工資的根據。其實現時官方與民間團體均劃有三條「貧窮線」。這包括:tvb now,tvbnow,bttvb4 v; Z% b* i) h4 ^7 I
  (一)社會福利署按不同人數家庭生活所需的「必需品」制定一個公式,而社署就以此公式來訂出不同人數家庭的綜援額。某個程度上,這可以說是官方的「貧窮線」,換句話說,一家人收入低於此「貧窮線」,則身份可被確認,獲得綜援。5.39.217.767 y# t5 W% [/ b& I7 j( I. @# I. I
  (二)房屋委員會輪候公屋的上限。此上限是房委會跟據一般低收入家庭的生活開支,加上一小額的儲蓄而訂定,家庭收入低於此上限,則可獲資格編配(政府資助)公屋。公仔箱論壇& @( o5 \% p7 i
  (三)民間團體及非政府機構多年來已達成共識,以國際性認同的工資中位數一半,作為貧窮線,市民生活於此貧窮線下,應可獲得政府援助。
$ J8 R: w; s1 _) l+ G7 x  Y  故此,特區政府在訂定最低工資時,沒有理由最低工資比綜援線低,比公屋輪候線還低;也不應選取國際認可的貧窮線之下。所以最低工資條例草案,最基本,也應說明其低線,而筆者認為此低線應為此「三線」之上。公仔箱論壇( Y7 X) n2 m/ R5 o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也述說了訂定最低工資的程序。這包括:(一)由特首委任3名商界人士;3名勞工界人士;3名學者;3名官方代表以及1位中立的法律界人士(主席)組成;(二)最低工資委員會按各行各業調查結果,訂立最低工資水平建議;(三)最低工資水平建議交特首會同行政會議討論(可同意、不同意或修改)和決定。(四)特首會同行政會議通過的最低工資水平,交立法會通過表決;但立法會只能支持、反對或棄權,但不能作出修改。
1 W# i0 K. D, O+ M) r  D. F+ p* rtvb now,tvbnow,bttvb  明顯整個最低工資通過的四個步驟,特區政府,特別是特首,可以監管,以至操控了最低工資訂立的每一個環節。這包括了(1)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的委任權。大家知道除了勞工界和商界基本上立場鮮明外,學者看法「天南地北」都有,特首委任那些傾向支持或傾向不支持最低工資的學者;(2)官員有3票,3票倚向工或商界已可操控了最低工資委員會的決定(其實最低工資委員會沒有決定權,只類似一個顧問委員會,實在毋須官員參與。);(3)行政會議才是手執生殺大權機關。雖然勞福局局長張建宗不斷強調;最低工資委員會是按客觀數據作出建議,無利益或政治取向。若如是,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又為甚麼不跟立法會一樣,不能修訂最低工資水平呢?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又有權修訂,這亦即是說最後是可以不依「客觀數據」。
8 q# Y! x( }% R' t! M% E3 W5.39.217.76  特區政府為最低工資制定了各種各樣的關卡確保結果是「官願」,這除反映了特區政府「過分」謹慎與要大權在握外,亦反映了特區政府不單只不信任立法會,就是連自己親手委任的最低工資委員會也不相信,要留有最後一手。
4 ?7 G0 @) M, q: ?$ A% g/ Q% Vtvb now,tvbnow,bttvb‧立法會議員馮檢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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