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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罕允安樂死 癱漢獲准餓死

澳洲西澳洲最高法院裁定,一名四肢癱瘓的男子有權拒絕進食,這個判決在向來重視性命的澳洲相當罕見,亦是支持安樂死運動者的重大勝利。% G" w; d; K+ \- P/ D" i

4 r8 p5 h$ u& X9 d0 [tvb now,tvbnow,bttvb三餐靠灌胃 「如活在地獄」- x) {& U: Z8 l( q7 M. \
現年49歲的羅士達(ChristianRossiter)原本是一名喜歡爬山、騎單車等戶外活動的活躍分子,但自1988年經歷一系列的意外導致脊椎受損,出現痙攣性四肢癱瘓,現在只能移動一根手指以及作有限的腳部運動,三餐必須靠人經由食管把食物注進胃部的方式進食,連淚也不能拭。他形容現時「如同生活在地獄,住在自己軀殼的牢籠裏」,「我不怕死,我只怕痛」,對贏得可以死的權利感到高興。5.39.217.76; `4 s8 W7 ^7 E# E

( M( U; Q, K/ S7 b9 J/ {西澳洲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馬丁(WayneMartin)在作出判決時說:「羅士達先生已經不是小孩,或者他是末期疾病、或者快死。他也不是在植物人狀態,或者他沒有能力去表達自己的願望、別人替他做決定實在是無可厚非……但是,這個案中這個人有足夠的思考能力以及溝通能力去表達他自己的願望,他已表示他希望維持他存在的人停止對他繼續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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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w' W. Q8 m4 s" J' p. Atvb now,tvbnow,bttvb法官﹕他有能力表明願望
* {  O! X" C$ V4 h今次判決意味着,羅士達自2008月11月就居住的療養機構即使容許他死亡,亦毋須負上刑事責任。倡議安樂死的澳洲醫生兼ExitInternational總監尼奇克(PhilipNitschke)說:「我不知有多少人想這樣死。但對想這樣的人,這是個重要的決定。」他表示,羅士達的個案非常重要,是因為他的腦部仍然運作正常:「這是首次有一位理性以及頭腦清晰的人(的案件)……這不常見亦非常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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