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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仲模的改革論

城仲模和綠營立委前往旁聽阿扁延押庭,批評台灣司法還有很多可以改革之處。葉宜津說,城仲模前來,代表台灣法律人對扁案司法人權已「看不下去」。但是,城仲模真有那麼高貴的象徵意義嗎? 先說城仲模是誰。他在李登輝時代擔任過大法官、法務部長和政務委員,在陳水扁任內當過司法院大法官並為副院長;從卅多年前在政治作戰學校法律系開始,他在台灣教過幾代法律人,三年前因一起緋聞辭官。以城仲模長年擔任司法高官、藍綠通吃的赫赫資歷,現在他指著司法說「你需要改革」,他不也正指著自己嗎? 若在國民黨時代當法務部長不足以發動改革,那麼,在扁政府擔任司法院副院長也夠位高權重了吧!為何在擔任法務部長、副院長的八年,不著手該做的司法改革,把問題留到今天,卻又以事不關己的態度在旁說三道四? 更何況,城仲模和綠營立委這次並未申請旁聽證,卻要強行進入,最後是因其他民眾讓座才如願。這場景,不正說明政治始終干擾司法的問題?當年立院覆議三一九真調會條例,立委蘇盈貴爆料有大法官向他關說,被疑捲入的當事人,不就是與蘇有廿年師生情的城仲模? 在野了,才開始談改革,這是台灣十年來無法進步的主因。何止城仲模,蔡英文當過立委和副閣揆,位高權重時也未著手改革什麼積弊,如今遇上扁家弊案,才覺得台灣司法人權有問題,這不是因人論事嗎? 綠朝前車可鑑,馬政府別忘了趁著形勢大好,及時推動改革理想。老是拘泥於現實,是成不了大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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