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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鄉愿 終結濫訴噩夢

馬總統控告侯寬仁檢察官製作筆錄不實乙案,被綠營人士譏為有「大總統欺負小檢察官」之嫌?相信曾被訴訟纏身的人,最痛恨檢察官不依證據草率起訴,又厚顏纏訟,對當事人來說,有人因此身敗名裂,家庭破碎,身心飽受摧殘。 而檢察官草率起訴,又是一切濫訴的源頭,如果造成冤獄,依冤獄賠償法針對濫權失職檢察官是可追償的,可是,卻從來沒有一位法官、檢察官依法被求償過,這意味官場文化中充斥著「濫好人」、「官官相護」,請問歷任法務部長、司法院長,誰可以改變? 所以筆者提醒馬總統不能鄉愿,要依法追究,犯法的事依法來辦,不需濫情,否則法庭中筆錄扭曲證人的證詞、斷章取義、記錄不實的惡習,無法終結,人民恐懼被濫訴的噩夢,還會再發生。 吳遠鵬/社區工作者(台北市) 息事寧人是中國人的傳統思維,甚至以為隱忍是忠厚的德行,往往因此犧牲了是非,以致積非成是,無異助紂為虐。所以隱忍,可能是無知之愚,所謂忠厚,可能是維護公道是非的道德勇氣不足,甚至連自己權益都不顧的怯懦。 以防制性騷擾為例,若不是近年來許多被害者勇於聲張與追訴,媒體的積極報導,加上法律的規範,家庭、學校、社會教育的持續進行,在公共場所不致被性騷擾的進步環境,是無法形塑的;公開場所禁菸,也是很好的成功例子。 司法之積弊素為國人詬病,改革是很漫長的路。法條森森,程序複雜,更因為可被檢審官員裁量,尤多隱晦幽暗的空間,一旦身陷其中,猶如掉進詭譎多乖的異域叢林,總統候選人的遭遇都令人驚訝,何況升斗小民?往往不肖者寄生其間,稍加私心操弄,即可造成司法不公,既迫害人權,更傷害到司法體系與社會正義。然而司法以其近乎封閉的體系,更大的改革障礙是還有官官相護的鐵布衫。 如今馬總統猶如親冒鋒鏑,以自身個案盡法以訴,勢將引起媒體與社會高度關注,最能發揮探照司法隱微,善導其步入正軌的強大改革力道,實為人溺己溺的關懷實踐與社會教育。人民不僅有訴訟的權利,要營造法治的社會,還需善盡訴訟的義務;勇於聲張與追訴,既然是對社會負責的仁義與理智行為,其最高的境界,就是以訟止訟。 鄭治平/公(台北市) 馬總統堅持控告侯寬仁檢察官製作筆錄不實,此舉值得鼓勵,因為馬總統都被司法栽贓入罪,那是否可能代表有更多司法案件偵審有問題? 馬總統告檢察官事件,可喚起人民自我保護意識抬頭,重點是也可給司法人員帶來警惕作用;「基本人權保護」是原則問題,與馬英九擔任何職務沒有因果關係。假如司法錯誤是真的事實,人民憑什麼需無辜受迫害?又如此不堪之司法人員還讓其逍遙法外,那還有天理嗎?還有法制嗎? 期待馬總統告檢察官事件,最後能有個水落石出,還原事實真相。更期待馬總統伸張正義能為司法界帶來一絲改革希望,而司法官的考核制度更應落實執行,不適任的就應該淘汰!司法官終身職制度亦應是到改革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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