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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芳彥還能逍遙多久?

馬英九總統過境洛城,再度向美國提出簽署引渡協定的要求,美方回應正在考慮之中。此一久懸未決的問題,似已漸露曙光。 除了海峽對岸,美國是台灣通緝犯藏匿最多的地方,多達七十餘人,包括扁案關鍵人物黃芳彥、力霸案主嫌王又曾、乃至巴紐案詐財掮客金紀玖,均在此逍遙度日。因台美之間沒有引渡協定,國人雖明知這些人棲身何處,卻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利用不法所得購豪宅、駕名車、出入風光,徒呼負負。 台灣罪犯藏匿大陸的黑數,由於兩岸關係改善,去年以來屢有突破。年初,大陸曾依「金門協議」遣返我十八名通緝犯;三月間,逃亡三年的聲寶前董事長陳盛沺返台投案;四月底,兩岸簽定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後,廣東公安將槍擊要犯黃上豐遣返回台。兩岸間的治安死角,透過雙方的互助,將有效獲得清理。包括近年為患台灣最烈的電話詐欺案,犯罪基地多在閩南,兩岸如積極合作,不難一舉掃蕩賊窩。 不同於大陸,藏匿美國的要犯多是持美公民身分堂皇入境,也自恃受美國法律保障而格外傲慢;也因此,引渡協定的簽署尤為重要。對美國而言,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自無可厚非,但如果美國綠卡或護照變成外國罪犯的護身符,又豈符合美國的民主法治精神? 罪犯逃匿海外而無法繩之以法,是台灣司法正義的遺憾;成為他國罪犯的藏身樂園,當然也非美國所願。華府應儘快同意簽署美台引渡協定,屆時,看黃芳彥等如何遁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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