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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賣淫,為社會做好事?”

“賣淫,為社會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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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晉20日訊)賣淫,是為社會做好事!? 中國籍女子田妙妙(21歲)因涉嫌賣淫,被控上法庭,其辯護律師林良紀在法庭上向法官求情時辯護說,這名女子實際上是為社會做了一件好事! 他提出的辯護論點是,人們是以哪一個角度來看待“賣淫”?其中一個角度是被告為社會做了好事,因被告協助性飢渴的男子發泄性慾,間接地減低與性有關的犯罪事件,如強姦案件。 判坐牢3個月 “她也幫助那些可能成為強姦案受害人的無辜女子。” 林良紀也說,被告對其舉止得到應有的懲罰,因為她自被捕后,遭警方還押了兩個月。 被告是家裡的經濟支柱,來自中國貧窮的家庭。她賺錢是協助減輕父母的負擔,以及供她弟妹念書,她沒有傷害任何人。 被告也是一名初犯,之前未牴觸任何罪行;她要求法庭作出輕判。 主控官在反駁林良紀的求情論點時,希望法庭作出合理判決,否則將給予外國人一個錯誤的信息,以為可在大馬境內從事不道德行業。 這名被控提供性服務的女子,今天改變初衷的向法庭認罪后,被判坐牢3個月,刑期從今年4月17日的被捕日開始計算。 她在本月12日首度過堂時否認有罪后,案件原本訂在今日審訊。今日她改變初衷的向法庭認罪。 被告在刑事法典372B條文下,被控今年4月17日晚上10時,在石角新市鎮一間按摩院的房間裡,向一名28的男子李某提供性服務,包括允許該男子壓在她半裸的身體上及吮吸其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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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那些坏人我杀了他们也可以说為社會做好事.............3.8
那么那些坏人我杀了他们也可以说為社會做好事.............3.8
9 {) n! U$ @' S0 {5 X1 _& z5.39.217.76guan0104 發表於 2009-5-21 05:39 PM
* C% }: Y' P& e7 E1 D5.39.217.76你讲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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